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4月1日驾照新规正式施行 让谣言见鬼去吧!

    信息发布者:山南张家庄村
    2017-03-30 10:16:28   转载

    4月1日,《关于修改<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>的决定(公安部令第139号)》(以下简称“139号令”)将正式实施。


    这两天,各种”新交规“”新标准“的说法风靡朋友圈,到底是怎么样呢?


    139号令中诸多新的规定,涉及千万驾驶人的切身利益,引发整个社会广泛关注,也有不少人对其中部分规定存在误读。


    今天典典为大家划出139号令中的12个重点。



    1.“自主报考”来了


    针对人群:全体驾驶员


    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,经过身份证后,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。


    而且今年年底前,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,通过此平台,实线驾驶人网上报名、网上约考、网上缴费。


    2. 残障人士申请驾驶证条件放宽


    针对人群:单眼视力障碍、单手手掌缺失的人员


   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,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,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

   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?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,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.0以上,且水平视野达150度。


    此外,任意一只手的手掌缺失,只要另一只手拇指和另外两指健全,都可以申请C5驾驶证。


    3. 境外“速成”驾照换领有限制


    针对人群:持境外驾驶证的人员


    持进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,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


    如果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,应该考试科目一、科目二和科目三。


    4.16市试点自学直考


    针对人群:在16市试点考驾驶证人员


    “自学直考”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。


    天津,包头,长春,南京,宁波,马鞍山,福州,吉安,青岛,安阳,武汉,南宁,成都,黔东南,大理,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,学员可在车辆条件、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,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、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。


    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、粘贴学车专用标识。


    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,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,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。


    千万记住,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,切记,小伙伴们!重要的事情在脑中默念三遍!


    5. 有些人可以“免学直考”


    针对人群:被注销驾驶证的人员


   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,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。


    注意是“注销”,不是撤销,也不是吊销。


    6. 小车夜考变化,科目二、三可连续考


    针对人群:科目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


   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,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,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,免去多次预约、多次往返,节省时间。


    此外,小型汽车取消“抽取20%”参加夜考的规定,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,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。


    7. 可异地补证、换证和审验


    针对人群:不在户籍地居住的驾驶员


    原123号令中,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,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。


    139号令实施后,驾驶证的补领、换领、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,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。


    打工仔们、各种漂们,你们的春天来啦!


    8. 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


    针对人群:高龄驾驶员


    新规实施后,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,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,70周岁以下的“年轻人”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。


    9. 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


    针对人群:实习期驾驶员


    原123号令规定,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,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,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。


    139号令实施后,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,不管何时去处理,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。


    10. 学习科目二、科三要有学习驾驶证明


   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,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,在后续科目二、科目三学习训练时,必须随身携带(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)。


    11. 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


    未按照规定路线、时间学习驾驶,未按规定放置、粘贴学车专用标识,随车指导人员担责。


   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、学习驾驶证明过期、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、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,学车人担责。


    12. 大型客车、牵引车可更早领证


   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,申请大型客车、牵引车准驾车型的,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,只要在20周岁以上、50周岁以下,即可申请大型客车、牵引车驾驶证。


    注意: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在江苏、安徽、云南三省试点,其他地区申请大型客车、牵引车的最低年龄,仍然分别是26周岁、24周岁哦!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